第一階段簽署資格
- 年滿20歲。
- 擁有大安區戶籍滿四個月以上、具有投票資格者。
- 非軍公教人員。 ( 軍公教:第一階段不能提議, 第二階段可以連署)
下載跟列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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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件編號:

連署書加使用方式2025a.pdf

僅需列印、並填寫與簽署第一頁提議書,然後將第一頁寄至罷強專用郵政信箱
郵寄
- 請以平信寄至:106 臺北仁愛路郵局第158號信箱。
- 不需填寫「收信人」、「寄信人」。若要簡訊回復確認收訖提議書,請記得填入行動電話及勾選 ☑。
填寫範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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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戶籍地址填寫規範:
+村里:中文
+鄰:數字
+街路門牌:(段:中文數字),(巷、弄、號:全型數字),(樓:中文數字),(之:全型數字)
例:3鄰和平東路一段81巷4弄120號十二樓之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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